房屋面积测量标准: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一、房屋面积测量标准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4、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5、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6、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7、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二、房屋面积的分类有哪些
1、建筑面积
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2、使用面积
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同时也是指住宅内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
3、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全名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销售房屋时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有一定的有利因素。
4、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它应按一定方式在各产权人之间进行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某个产权人在共有建筑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产权各方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6、预测面积
预测面积就是在房屋预售时,根据开发商所设计的户型图,以及小区设计算出来的房屋面积。根据预测方式的不同,分为按图纸预测的面积和按已完工部分结合图纸预测的面积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