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居民楼租户准备开办台球厅,在装修时将承重墙砸毁,导致全楼大范围开裂,约有200户居民因此受到影响。该事件受到广泛关注,有业主透露,初步定价核算,业主们总计损失可能高达1.68亿元。损失之“重”,该由谁来承担呢?
一、承重墙被砸损失谁来担
2023年4月28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关于一小区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现已依法对4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施工的是此居民楼三层,租户准备开一间台球厅。从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施工方使用了钩机、铲车等大型设备进行拆除作业,拆毁了多面墙体,其中一面墙体由大量钢筋支撑。目前居民楼并没有坍塌,但外墙裂痕已经十分严重。小区业主称,居民楼共31层,承重墙被砸当晚就开裂到15楼了,到了第二天下午,已经裂到了21层。
4月29日,社区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至于赔偿问题,目前尚未有确定的方案。仅有居民透露称,希望按照定价赔偿,总计损失大约1.68亿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可得利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业主作为房屋产权人对房屋未尽到管理义务,而租户私自拆承重墙给整栋楼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危险。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居民装修拆除非承重墙的墙体应当到物业备案,物业对租户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承重墙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此未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实施拆墙行为的装修公司或者施工队属于专业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因此在拆承重墙的行为中也存在过错,属于共同侵权人,装修公司和租户应一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因此,业主、租户、装修公司、物业需要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情节和后果都比较严重,承担主要责任的主体还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相关司法机关的认定。
二、承重墙被砸1.6亿损失谁来赔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起严重的房屋损害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租户擅自将所有承重墙全部打通准备开健身房,导致整栋高层住宅从4楼开始到21层的240户居民家里墙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裂,总计损失大约1.68亿元。肇事者赔不起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租户擅自将所有承重墙全部打通的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因此,肇事者不仅需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而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租户索赔。如果租户无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必须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案。
为了保障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向政府申请协调解决此事。政府可以通过拨款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让受损的住户得到应有的赔偿。这种方式虽然不是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可以帮助受损的住户尽快恢复房屋原貌,并得到相应的补偿。
此外,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是承担着管理维护小区的责任,他们应该对租户的行为进行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那么他们也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加强住宅管理的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他们履行好管理职责。同时,业主也应该加强对租户的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租户擅自将所有承重墙全部打通准备开健身房事件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加强住宅管理的监管力度,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